名誉侵权指的是文学作品、通告文字、行为语言或其他形式对当事人产生了名誉上的消极影响所构成的一种违背人权的行为。
名誉侵权需要哪些证据:
1、侵权人在什么地方,什么场合以什么方式侵犯了名誉权。
2、造成了多大范围的不良影响或产生了多少不良影响。
例如,对方承认辱骂了你,还要看他在什么场合辱骂你,一般说来,在只有当事人两人在场的情况下,辱骂可能是一种侮辱,但不一定构成侵犯名誉权,因为没有其他人听到辱骂的话,不会使你的名誉受到影响。所以,仅仅有他承认辱骂你的录音尚不充分,辅之以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最好有几份),应该可以起诉他。
3、名誉侵权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例如,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名誉侵权认定。这里突出既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也致他人名誉受损两个要件,两者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4、名誉侵权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一般指报刊的印发地和传阅地。侵权行为结果地包括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这样规定无论被告抑或原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只由原告选择了。
名誉侵权纠纷承担的责任:
(一)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既可书面也可口头进行,但内容须事先经法院审查确认;
(二)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三)经济和精神损害赔偿,由当事人调解或法院判决;
(四)不执行判决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法院可将判决内容公告、登报,并可按拒不执行裁判论处,那强制执行的责任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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