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具备工作单位之条件,建议选择个人自愿缴纳社会保险更为适宜;反之,无工作单位人士购买各类保险产品则显得更为经济划算。其一,针对具备稳定就业单位之,首先应当优先考虑由所在单位为本人投缴社会保险。在此过程中,只需按照自身的月薪或者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来作为依据,仅需支付相当于其中的8%比例的费用即可,而其余部分均可由用人单位负责承担,如此一来便能实现用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程度的福利及安全保障;其二,倘若是尚未具备工作单位之背景,那么自主缴纳社会保险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并不是最佳选择。对此,个人自愿缴纳社会保险所提供的仅涵盖了养老与医疗两大方面,相对来说保障范围尚显不足之余,同样也缺乏对意外事故的应对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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