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未满十四周岁抢劫被判刑一年
时间:2023-06-11 16:42:51 1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对于正处叛逆期,辨别力和自控力差的青少年,社会各部门要积极行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净化美化青少年的生活空间,帮助他们成材,减少违法犯罪。

被告人向某,男,1996年1月1日出生,小学四年级辍学,平日里,向某的爱好就是上网玩游戏,饿了困了都在网吧。

2010年1月12日中午,被告人向某伙同秦某、张某(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在沅陵镇天宁北路将该县鹤鸣山小学四年级学生刘某挟持至好吃巷内,用水果刀抵住刘某的脖子,将其身上的9元现金抢走。事后,向某将所获赃款分给秦某4元,其余5元用于支付自己上网消费。

此案敲响了低龄化犯罪的警钟。向某因家庭困难,得不到家庭的温暖与庇护,小学四年级未读完便辍学在家,加之社会不良因素侵袭。沉迷于网络的他,在上网之余,便胁迫其他未成年人与之共同实施盗窃、抢劫作案。

被告人向某因犯抢劫罪被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处罚金二千元。

全文3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青少年犯罪 最新知识
针对少年未满十四周岁抢劫被判刑一年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少年未满十四周岁抢劫被判刑一年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