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今年16周岁,和同伙5人因在学校门口采取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抢劫学生现金,被捕后调查了半年,最终承认抢劫7次金额共200余元。现在宣判判刑8年。请问量刑是否合适?能否上诉?如上诉改判几率大不大?能否减刑?
律师解答:
多次抢劫量刑应在十年以上,但是因是未成年人所以法院减轻了处罚,判处八年也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如无法定事由上诉改判的几率不大。至于能否减刑要看在监狱服刑的表现了。
相关法律知识:
(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枪”,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六·准抢劫:
1.持枪,管制刀具等抢夺的,按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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