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关:市社保局
服务对象:单位
收费情况:不收费
法定期限:30工作日
承诺期限:30工作日
咨询电话:0571-87214134
监督投诉电话:12333
受理窗口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吟街123号社保大楼2号楼大厅
受理时间安排:1天
设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8条;
受理条件
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确定
服务指南
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没有上述证书的单位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的单位成立文件。
办理程序
1、根据单位性质不同,提交相关材料。
2、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认工伤保险费率档次,不符合条件的,口头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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