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交付前一般提前30天通知验收,具体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为准,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开发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购房者验收后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
一、验收新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验收新房的程序如下:
1、确定收楼时间,开发商逾期不超过90天的,自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验证文件,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要求和物业去验楼,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4、办理收楼手续,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二、一般情况下交房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业主验收房子主要应注意:
1、按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交付条件对照房屋的实际交付情况。
2、查验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房屋实测面积。
3、验房程序完成确认无问题后才可领取钥匙。
4、领取钥匙后再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5、在验房过程中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取得开发商的签字及盖章,并注意保留好证据,在问题未解决前,不要领取钥匙。
三、如何预计开发商交房时间
认定开发商交房的时间一般以书面通知交房之日为准。开发商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购房者进行验收,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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