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要求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的;
责令犯罪嫌疑人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以确保他们不妨碍或逃避刑事诉讼活动。
取保候审保证金起点为1000元,未成年人为500元。
至于保证金的上限,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具体要求,只是一般规定要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
被保释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和情节,可以判处刑罚的轻重、被保释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并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但是,一些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对收取保证金的审批权限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标准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标准如下:
1.保证金的起点为1000元。
2.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3.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
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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