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阶段划分为几段
(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工程建设前期阶段也称为决策分析阶段,主要是解决工程投资是否合理(包括投资意向、投资机会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分析、审批立项等环节)等冋题。
(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工程建设准备阶段是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创造条件的阶段,包括规划、获得土地使用权、拆迁、报建、工程发包等。未经报建就不得办理标手续、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国家提倡招标投标,属于强制招标的必须招标投标。
(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包括勘察和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单位取得开工许可证和施工单位进行技术和物资的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等环节。施工企业已确定是取^开工许可证的前提;应招标而未办理招标手续的,无法取得开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应在取_开工许可证后3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开工的,可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按期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过时限的,开工许可证自行作废。中标企业应在取得开工许可证后及时开工,以免被取消中标资格。
(四)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包括工程的竣工验收与工程的保修两项内容。竣工是工程按设计和合同内容、标准全部建成,并将现场全部清理完毕。园林工程通常有一个种植的养护期,若发包方要求承包方进行养护,那么只有养护期结束并养护验收合格才意味着整个园林工程的结束,故在施工进度表上必须体现出养护期。不少投标文件的施工进度表未体现出养护期,或养护期的时限未响应招标文件,则为废标。在工程保修期间,承包方要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承担保修与赔偿。
(五)终结阶段:包括生产运营、投资后评价等环节。
在实际中,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就要按照一定的阶段进行,才能更加顺利的完成工程项目。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网专业律师。
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法(熟悉)
建筑许可。包括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项内容。
(1)施工许可。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要求具备下列条件:
①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证。
②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不是全部。
④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注意前后顺序。
⑤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⑦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⑧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
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建设单位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三、工程建设准备阶段需准备哪些资料
(一)方案设计及审查
1、市规划局给建设单位核发勘察设计红线图,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节能设计等
3、住建局对上述设计进行评估、审查
4、人防、环保、消防等部门对设计方案的意见
4、同时建设项目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土壤氡检测、环境评估、工程地质检测、水文地质检测
(二)到住建委提交工程报建手续
1、国土(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5、施工图纸及施工图纸设计审查批准文件
6、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7、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8、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10、园林局核发对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11、银行出具的建设资金证明
12、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
13、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4、其他需要准备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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