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通过发送催债短信向债务人发出请求被视为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及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断、中止的事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债权人通过发送催债短信向债务人发出请求,这被视为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行为。如果催债短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那么债权人向债务人发送的短信将会中断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断、中止的事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催债短信能中断诉讼时效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也会中断。而催债短信不属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因此不能中断诉讼时效。
另外,《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方当事人下落不明;(二)对方当事人回避;(三)对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丧失代理权;(四)对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五)对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权人、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有其他约定的。
因此,催债短信不能中断诉讼时效。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债权人通过发送催债短信向债务人发出请求,这被视为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及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而催债短信不属于这些情形,因此不能中断诉讼时效。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也会中断。但是催债短信不属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因此也不能中断诉讼时效。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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