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抵押办理流程简单易懂
房产抵押流程:
1.双方就房屋的抵押意思表示一致;
2.双方签订抵押合同;
3.携带身份证和抵押合同向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如下: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三、房屋抵押办理后多久放款成功
房屋抵押办理后一般要一个月左右放款成功。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到建委做抵押登记;建委出具他项权证;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等待放款。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n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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