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作用如下:1、可以看出案子的的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2、可以看出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以及适用法律依据。3、可以看出本案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承担。4、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5、可以看出判决书是哪个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参加审理,还有法院的公章。
民事裁定书是立案吗
民事裁定书不一定是立案。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比较大,不是只有立案可以用裁定书,其他的事项也可以用裁定书,法律明确规定裁定书适用于以下范围:
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因此人民法院是否立案,应当根据民事裁定书的内容进行确定,民事裁定书写明应当立案的,民事案件才算立案,写明不予立案的,说明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民事裁定书,也就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民事裁定书只解决程序问题,不是判决。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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