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分级管辖后如何作出调解书如何再审
如果法院违反分级管辖的规定审理案件,当事人拒绝接受判决结果,并对案件提出再审,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和其他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另一方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查询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本院管辖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P>(1)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本院应审理的案件
三、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
,被诉法院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召开双方听证会。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当事人对地区管辖权的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被起诉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上诉法院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就管辖权问题提出的上诉,不影响被起诉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当事人对不同级别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等级管辖权是一审案件中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之间的分工。被起诉的法院经审查,认为没有管辖权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并通知双方当事人,但不得作出裁定。被上诉法院拒绝移送的,当事人向上级法院报告并提出异议,情况属实,需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被上诉法院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被上诉法院拒绝移交并作出实质性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被上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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