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条只有复印件在法律上具备何种效力
欠条的复印件如果与原件核对一致的,有法律效力。但是复印件的证明力会比原件的证明力更弱,因此当事人可以依法再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例如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
二、法院如何认定欠条的效力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
1.签订欠条的双方主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我国,借贷的行为属于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然要求签订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也就是说18岁以上的精神状况正常的人和16岁以上精神状况正常的人,并且可以自己的收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如果是这两类人签订的欠条的话,那么这个欠条的主体就是合格的,除此之外主体本身不合格,他们欠条本身就是无效的。
2.签订欠条的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双方在签订的时候必须处于一个非常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的状态,如果是以欺骗或者是隐瞒,或者是暴力威胁来签订出来的欠条,那么此时是不具有完全的民事法律效力的。
如果提起诉讼的话,欠条如果本身效力存在欠缺,那么自己胜诉的可能性就是非常低的。
3.签订的欠条内容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
欠条签订的内容通常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电话联系方式,住址以及欠款的金额,归还的方式是否有利息等等,其中要注意的是金钱的用途也应当写到欠条里面。
如果借钱是用来从事毒品,枪支贩卖这种违法收益的话,那么该欠条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以及不符合公序良俗的行为,例如签订卖身契,这种非法和违反公序良俗的欠条,在法律上都是属于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起诉欠条纠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申请书中应当载明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目的。\n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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