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抢原公司客户的行为是不违法的,但是探取前公司的商业秘密是违法的。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商业秘密的;
2、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前一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二、合同规定不满三个月扣钱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不干满三个月就扣工资,被扣工资实际上就是法律上的违约金。但是,相关法律明文规定: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只有两种:
第一种,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技能培训,此时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劳动者提前离职,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第二种,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如果劳动者违反约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三、给公司解约和办理再加入属于霸王条款吗?
与原公司解约后,原公司要求不能跟别的公司签约,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与原公司解约后,原公司可以要求在两年内不能跟别的公司签约,不算霸王条款,但是,用人单位必须给补偿金;劳动者不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属于霸王条款,不可以存在这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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