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买的房子,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1、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2、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一、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约定处理。
二、婚后加哪个名字是有意义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在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是结婚前买房,并且房款全部付清的情况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该房子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如果在婚后对房产证登记的名字进行修改变更,变更也是有效的,女方也会随着名字的变更拥有房屋的一定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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