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广告法》已9月1日正式实施。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在31日的发布会上介绍,从监测情况看,7月全国违法广告总条数比4月份减少6403条,下降29.7%,广告市场秩序总体呈持续好转态势。
据介绍,4月底新广告法颁布后,各地工商机关查办了一批本地区的典型违法广告案件。据初步统计,截至8月22日,各地共立案查处违法广告3973件,责令停止发布3602件,罚款(含拟罚没款)5356.31万元。工商总局还确定了20件违法药品、食品、化妆品、收藏品广告案件,进行重点督办。
为提升广告监测效能,工商总局正式启用了广告数据中心,已基本实现对31个省(区市)332个地级市所有媒体、全类广告的监测。广告监管机关可依托这一系统,实时掌握了解各地广告市场情况,及时派发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线索。
张国华介绍,当前,工商总局正在加快推进新广告法释法工作,《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将于近期颁布,《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部门规章正在征求意见。
他表示,新法正式实施后,对广告监测中心监测到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将一律停播并立案查处。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较为严重的媒体,按照新广告法的要求,定期公示,加大曝光力度。同时,工商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广告执法办案力度,并将探索实施广告信用评价制度,适时公布各地媒体广告信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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