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救助需要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等。对于低保、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人群还需要提供相关证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申请医疗救助的人员需要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对于已经报销过医药费的还需要提供报销凭证,对于未报销过的需要提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
3.低保、残疾、优抚对象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退休或在职的需要提供单位工资证明,下岗失业人员需要提供就业失业证。
办理大病医疗救助需要哪些材料?
在办理大病医疗救助的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的身份证明、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单据、贫困证明等。这些材料需真实有效,以便于相关部门核实患者的情况,从而决定是否给予救助。此外,根据各地的具体政策,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一些材料,因此在办理前最好先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总的来说,申请医疗救助需要提交一系列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低保、残疾、优抚对象等相关证件等,这些材料需真实有效,以便于相关部门核实患者的情况,从而决定是否给予救助。在办理前最好先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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