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3、进行失业登记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金华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材料: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登记表(证明)或档案。
2、劳动合同原件(全部)。
3、身份证原件4、户口簿原件。
5、本人照片一寸3张(农合工只须2张)6、本人的中国银行存折或卡(城镇失业职工须带)。
金华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1、社保局受理2、提交单位及个人材料3、审核、登记4、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5、每个月八号到社保局财务处签到,失业金7个工作日内汇入个人账户。
不符合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范围
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的范围问题:
1.申领条件:(1)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2)临时生活补助:2019年1月1日之后在京有参保记录但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
2.不符合申领的条件: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了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停发条件:(1)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2)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与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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