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的方式有:
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法。因为放弃继承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或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将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
2、口头方式。例如,在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分割前,分别或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表示放弃继承的,应当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字。
放弃继承有什么要求
放弃继承有如下要求:
1.放弃继承必须在特定时间作出,即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
2.放弃继承的人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4.放弃继承遗产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
5.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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