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编外聘用人员会被政审吗
编外聘用人员不会被政审。事业单位使用的编外人员(临时工),一般不会走公开招聘程序进入,大多是在推荐的名义下,由单位的领导班子决定即可。编制内、在编是指通过正式考试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在组织部、人事局内有注册的工作人员。编外、非在编人员是指非组织部、人事局组织考试招聘,而是由于用人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编外、非在编人员通常又可分为工勤人员、合同制工作人员、临时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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