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一、遗产分割的内容有哪些?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财产怎么分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从以下两个方面来体现: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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