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与非法终止的赔偿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3-05-07 14:05:53 25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咨询问题:

我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工作13个月后,公司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此外,要求的补偿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后的补偿有什么区别?我的平均月薪是3000元

律师的回答:

首先,用人单位在没有法律事实和理由的情况下直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工人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在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后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工人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或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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