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盗窃罪的刑罚裁量中,被告人主动缴纳罚金以及诚恳地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往往能够获得法庭的酌情减免。
这种举措充分证明了犯罪嫌疑人已经认识到了自身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且表现出积极化解矛盾、恢复原状,尽力补偿受害者损失的善意态度。
在我国的司法审判体系中,法官们普遍认为此类行为可以作为减轻刑罚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究其原因在于,这些行为恰恰反映出犯罪嫌疑人已经深刻反思过自身的过错行为,从而降低了其所犯下的犯罪行为所能带来的社会危害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