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
时间:2023-04-03 09:52:11 14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对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因此这里的纳税人是房屋的购买者;以官方认可的市场成交价作为计税依据。

(二)增值税及附加,增值税是以房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种税的总称,这里的纳税人是房屋的卖方;但是实际操作中,常见的纳税人是卖方,实际承担税费的是买受人;计税依据也是官方认可的市场成交价格。

(三)个人所得税,不动产买卖过程中的个人所得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财产转让取得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财产转让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也就是说,不管是否外国人,只要财产来源和财产归属地在中国,转移不动产都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四)印花税,在销售、转让房地产过程中书立的合同、协议、数据等,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在实际业务中,常见的纳税人就是购房人和出售人,但实际承担税费的是购买人。

(五)土地出让金,主要是针对房改房,即已购公房、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二类经济适用住房,即该房是在划拨的土地上建造的,交易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这就说明并不是所有的房屋二手交易都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并且该项目计税是以官方认可的房屋面积进行。

(六)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要缴税。

上述(一)(二)(三)项税费项目还存在减免征税情形:

1、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增值税;

2、夫妻更名、夫妻加名、夫妻房屋财产分割,免征增值税;

3、直系亲属间赠与,免征增值税。

一、房屋产权对二手交易的影响

(一)房屋产权满五年是不需要转让是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何判断房屋产权是否满五年呢?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限价商品房以房产证出证日或者契税票填发日期为准;

已购公房以房产证出证日期、原住房协议日期或者原购房收据日期为准。

(二)满两年的普通住宅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判断依据同上述。

二、二手房交易税费的其他注意事项

(一)商品房交易没有土地金

(二)如果房产权属来源一半继承,一半赠与,继承、直系亲属赠与部分:均可按原购房日期核定产权年限;非直系亲属赠与部分按受赠日期核定产权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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