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赠送的礼物并不是彩礼的范畴。按照通常的观点,给付彩礼是缔结婚姻的前置程序,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
而男女双方在谈恋爱中互相赠送的礼物只是维系感情一种方式,很难说是为了缔结婚姻的目的。因此,并不属于彩礼的性质,故不能按照彩礼要求返还。
恋爱中赠送的礼物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恋爱中赠送的礼物分手后一般不可以要回。恋爱期间互赠的小额礼物,属于赠与行为,有特殊纪念意义的转账,如:520、1314等也可视为赠与行为,赠与行为一旦对方接受赠与,则不可要回。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礼物,如果属于彩礼或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大额财物,可要求返还。但是对于附条件的赠与,当附属的条件发生时,可以要求退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全文3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