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准备材料包括:
1、符合要求的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一、没子女单方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没子女单方离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2、原告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4、原告起草的离婚起诉状。
二、结婚证丢了一本是否可以办离婚
结婚证丢了一本可以办离婚。
如果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户口本、就可以补领结婚证了。补办当天就可以补办出结果。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三、老公起诉离婚,传票下来了不想离怎么办
老公起诉离婚,传票下来了不想离,可以举证证实夫妻感情未破裂。
老公起诉离婚的法院传票已送达,建议当事人还是出庭答辩为妥。因为当事人放弃出庭答辩机会,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并不影响法庭的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如下: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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