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审判活动中,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案件相关问题可以打电话和法官沟通。除非法官想就案情进行谈话,一般不会安排。正常庭前法官也会见两方当事人,了解下案情经过。开庭时,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
一、法庭辩论的概念是什么呢?
法庭辩论是指在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阐明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意见的诉讼活动。
法庭辩论阶段是审判程序的重要阶段,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当事人对法庭调查的事实、证据提出自己的看法,陈述自己的意见,以便于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
在辩论中,当事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辩论的语言应简单明了并富有逻辑,不得有对对方进行侮辱、谩骂等人身攻击性的语言;
二是辩论应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不可对一些旁枝末节纠缠不清而忽略主题;
三是下一轮的发言不得重复上一轮发言的观点与内容;四是如欲打断对方的辩解而欲与其辩论,应经审判长许可。
二、离婚开庭原告有哪些注意事项
1、带齐诉讼材料,如身份证、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证据原件等,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2、留意开庭信息,知晓开庭时间,尽量配合法院开庭安排;3、积极配合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辩论。在陈述时,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配以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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