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人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万元,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为10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3、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一、简析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有:
发起人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股权转让限制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两种企业类型都是公司制的,都属于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比如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万,那么公司的需要承担债务责任就需要承担100万。
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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