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改善型住房?
这个“改善型住房”的字眼,无疑是扩大了此前只针对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的优惠政策。因此,可以用面积来界定,估计在100平方米左右;有人认为会以人均住房面积或单价来界定。
1。根据北京银监局的最新规定,改善性住房需求将以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2007年北京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7.07平方米为标准确定。改善型住房:原住房,但面积可能不大,或位置不好。经济条件改善后,我们有能力购买新的住房来改善现有的居住环境。比如,如果面积增加,位置更好,改善后的住房主要是指只有你的住房面积没有达到你居住城市的人均住房面积。你应该改善你的生活条件,买第二套房子。从字面意义上讲,改善型普通自住住宅应称为改善型普通住宅,由于居住面积小等原因不能满足住房需求。无论原来的住房是卖还是不卖,如果想再买一套普通住房,应该叫改善型普通住房。也就是说,如果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7.07平方米,贷款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可以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最低首付20%,最低利率70%。
如何定义第二套住房和改善型住房?
1。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08年,上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4平方米。目前,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3.4平方米以上。只要第二笔贷款用于购房,就认定为购买非改善性住房。
2.““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第二套住房时,如果购房者已在银行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了一条贷款信息,且贷款尚未结清,则在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该房屋界定为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3。如果购房者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并已办理了相应的购房贷款,然后申请贷款购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掌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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