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的知识产权归属有哪些
民法典的知识产权归属与权利人或者是买受人。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特征有: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三、侵犯知识产权诉讼时效为几年
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起算时间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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