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如何调整
2018年10月1日,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以前的3000元调整到5000元。从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还将享受6项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这次意见稿,赡养老人扣除标准额为每年24000元(2000元每月)。子女教育和首套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继续教育按不同类别设了每年4800元或3600元两个不同的标准。
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城市类别设置三档不同的扣除标准,分别为每年14400元、12000元和9600元。
大病医疗支出则根据实际支出来在税前扣除,但必须在最高60000元的限额内。
二、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税起征点调整后的好处
第一是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减少,可支配收入增加。
首先我们得说,这次个税调整,是一个有利于普通百姓的调整。
个税起征点提高,很简单的就是,居民税负支出减少,那么可支配收入自然增加。这是第一个利好。简单点说,上调到每月5000,有相当大一部分的工薪阶层就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了,那剩下的钱当然增多了
第二个利好是,有助于提高内需。
因为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那么说明居民可以消费的金额就增加,这些钱有助于居民改善生活支出,从而提高居民增加消费,为提高内需做贡献。内需提高,那么有助于企业生产增加,这样形成良性循环,从而促进我们国家经济继续稳健发展。这是大好事。
第三个是,有助于居民改善生活质量。
可支持收入增加了,生活质量当然提高。虽然提高幅度不大,但还是提高啊!之前一个月吃一个冰淇淋,现在可以吃两个。蚊子再小也是肉,对吧!这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是有帮助的。
显然,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一系列专项附加扣除,有助于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助于居民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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