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视权不能中止,抚养费可以中止。抚养费减少或者中止支付的情况如下: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付款人无法按照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金额支付,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负担得起,有抚养能力;
2、付款人因违法犯罪被监禁改造或者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付款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如果有经济来源,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支付;
3、直接抚养子女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支付金额不能减少。
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放弃,也就是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探视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也就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必须给探视权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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