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因此,只要是父母的子女,不管是亲生子女还是继子,都应该对自己的父母或者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离婚了再婚生育信息需要迁移吗
作为离婚的当事人,无需刻意地去取消计生关系。计生的档案建立是计生部门的工作,而且育龄妇女的档案一旦建立,一般不会取消,直至退出育龄期。即使该育龄妇女户口迁移,该计生档案也会转至户口迁移地计生部门。
由于计划生育的重点管理对象为育龄妇女,因此,只要是育龄妇女,其计划生育档案都会在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中建立。一旦该已婚的育龄妇女婚育情况有所变动(比如离婚),此信息即会反馈至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中,计生工作人员会将当事人的婚姻信息及时作出更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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