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税对法人征信是有影响的。法人可能会因为企业的欠税行为而被限制出境,税务部门一般对于欠税3万元以上的个人,欠税20万元以上的单位的法人代表,即可函请公安边防部门办理阻止欠税人出境或法定不批准欠税人员出境手续。但对拒不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不受上述金额限制。
一、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1、必须有欠税的事实。欠税事实是该罪赖以成立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不欠税,就谈不上追缴,无追缴也就谈不上逃避追缴。2、行为人必须有实际的逃避行为。这是该罪能否成立的关键所在,根据法律规定、逃避行为是专指转移财产和隐匿财产,如转移开户行、提走存款、运走商品、隐匿存货等,如果不是将财产转移或隐匿,而是欠税人本人逃匿起来、则不构成本罪。3、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这是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也是本罪所要求的客观结果。4、无法追缴的人税数额需达法定的量刑标准,即1万元以上。该罪是结果犯,如果不足一万元,即便具备前述要素,也不构成犯罪,这里的数额指税务机关无法追回的欠税数额,亦即国家税款的损失数额,而非行为人转移或隐匿的财产数额,也不是行为人的实际欠税数额。上述四个要素是相互统一的,对于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成立来说,都是缺一不可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与偷税、抗税和一般欠税行为相区别的关键。
二、逃避追缴欠税罪应如何处罚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刑事处罚量刑:犯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欠税罚款。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欠税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处罚,税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欠税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单位犯逃避欠税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规定处罚本罪。
三、进行非正常户的发票如何处理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纳税人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对欠税的非正常户,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追征税款及滞纳金。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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