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车位一定要签合同吗
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下列的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的停车位,车位号码是x号。
2.租期期限以及车位租金: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租金合计是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之后一次性的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的管理费等一切的杂费由乙方来承担。
3.双方只构成车位的租赁关系,不构成车位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安全防护的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者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的责任。
4.乙方已经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果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的向损害方索赔,甲方不负担任何的责任。
5.在租赁的期间内,该车位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者采取其他任何侵犯了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违者罚一年的租金。
6.乙方不得擅自的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8.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9.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x年x月x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试用期内一定要签合同吗?
试用期内要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内一定要签合同吗
试用期内,如果存在劳动关系的,则一定要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签订合同是法定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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