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都要房子,如果该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都同意的可以竞价取得。
离婚分房子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分房子的依据是:
1、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能分割;
2、如果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财产属于买方,可以补偿对方婚后还款部分及其增值部分;
3、婚后购买的财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分割,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
4、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能分割,父母双方出资的,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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