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的车贷找谁要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下的债务,双方离婚时可以协商处理债务,协商好归属后去办理车辆过户即可,如果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裁定归属后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如何确定车辆的价值
1、协商确定
在分割车辆之前,首先要确定车辆的价值。由于车辆是实物资产,难以分割,通常要给车进行初步定价,将其转化为货币形式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所以待分割车辆的具体价格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优势在于比较便利,符合当事人内心的期待。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将协商结果由法院记录在案,在此基础上对分割方式进行调解或判决。
2、评估确定
很多情况下,双方无法就车辆的具体价格达成一致意见,这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车辆的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结果可直接作为法院的判决依据。但是这种方法对于当事人来说并不是那么划算,因为评估的结果是以车辆当时的市场价值来确定的,评估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左右,也可能会延长两至三个月,随着评估时间的拉长,车辆可能会再次贬值。
三、离婚时车辆的分割方式
1、补偿。法院按照大致均等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一方取得车辆所有权之后,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2、竞买。在双方均想得到汽车所有权的情况下,由法院进行主持,双方叫价,出价高者取得车辆的所有权,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3、拍卖。在双方均不想取得汽车所有权时,法院会依据双方的申请对车辆进行拍卖处理,再对拍卖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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