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抵押后法院还能判给他人吗
在人民法院主导的财产处置程序中,已设定抵押的不动产可以作为强制执行标的物之一,此举并不妨碍享有抵押权利之人的优先受偿权益。
举例而言,倘若涉案房屋为接受抵押贷款方必需的住所或居所,那么此类房产仅可依法予以冻结和查封,而不能执行。
至于抵押物、质押物以及留置物,尽管人民法院有权实行暂时性的财产保全措施,这并不影响到抵押权人、质权人和留置权人相应的优先受偿权利。
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尚需依赖用以维生的住房,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查封,并禁止自由买卖、变价或是抵扣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时起不再增加。
人民法院虽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但有证据证明抵押权人知道查封、扣押事实的,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从其知道该事实时起不再增加。
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二、房贷没还清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
在已按揭尚未偿还完毕的房产中,其实仍有可能进行抵押贷款,这被俗称为“房产二押”。
此举并非随意为之,而是需要经过申请环节,具体是否能获批则主要取决于个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年龄、还款能力、薪资收入等因素)以及所选择的按揭银行的决定。
相较于首次办理房贷,二次抵押要求相似,同样需要遵循严谨的审核流程和对借款人情况的全面评估体系。
鉴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房产二押无疑增加了银行的业务风险,进而导致抵押率相对较低。
通常来说,进行房产二押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借款人需提供清晰地房产证;
2.房产具备充分的贷款空间。
例如,若欲以某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且该房产本身的贷款比例达到房屋总价值的60%,那么通常难以成功获取相应的贷款金额;反之,若当前房产的贷款比例仅相当于房屋总价值约20%,那么此类房产便更易于申请贷款;
3.借款人必须具有完备的民事行为能力,且保证其还款能力稳定,且信用记录良好。
对于二次抵押的房产,根据预期贷款总额,我们首先可以对其进行还款解押,随后提交银行进行审核,确认贷款额度后再恢复原状。
当还款解押事项处理完毕并经抵押登记妥当之后,银行方可正式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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