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所规定的物权种类三大类,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用益物权就是他物权(限制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所规定的用益物权种类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是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设立担保物权的目的就是为了担保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担保分可分为物的担保和财产权利担保两种方式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也即担保物权的分类。
物权包括自物权、他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物权的权利具体内容如下:
1.自物权(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2.他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物权保护纠纷案由
3、物权确认纠纷:适用于因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所产生纠纷的案件。
(1)所有权确认纠纷:适用于因所有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纠纷的案件。
(2)用益物权确认纠纷:适用于因用益物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而产生纠纷的案件。
(3)担保物权确认纠纷:适用于因担保物权的成立、内容、归属及效力顺序等所产生纠纷的案件。
4、返还原物纠纷:适用于因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人返还该物而产生纠纷的案件。
5、排除妨害纠纷:适用于因物受到他人的妨碍而引发以排除妨碍纠纷的案件。
6、消除危险纠纷:适用于因他人的行为或者某一事实状态危害到物的安全而要求消除危险引发纠纷的案件。
7、修理、重作、更换纠纷:适用于因造成物的损毁,权利人请求修理、重作、更换而引起纠纷的案件。
8、恢复原状纠纷:适用于因物受到毁损,物权人要求侵害人采取措施将物恢复到原来状况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9、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于因财产受到损害,权利人请求赔偿损失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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