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喝酒后回家,因狗吠与邻居发生争执,双方持刀追砍,造成2人受伤。日前,屯昌县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梁某杨、王芳某、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
去年8月14日晚10时,屯昌男子梁某柏在弟弟梁某杨家喝完酒后回家,途经邻居王芳某家门前引起狗吠,便对王家破口大骂,后被妻子拉回家中。梁某柏仍不服气,继续叫骂。梁某柏的弟弟梁某杨后来也加入纠纷,王某拿起家中的钩刀追赶梁某杨。梁某杨逃跑。
梁某柏听到争吵声后,从家中到王芳某家,双方又发生争执。王芳某从家中拿出钩刀、锄头,与王某一起追砍梁某柏,致其头部被砍伤。梁某杨看见哥哥梁某柏被砍伤后就冲过来打王芳某,并抢过王芳某手中的钩刀追赶王芳某和王某,砍中王某右腿一刀。经鉴定:王某、梁某柏均属轻伤。案发后,王芳某、王某赔偿梁某柏3000元,取得了谅解。今年6月11日,屯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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