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银行破产储户的钱,是实行限额偿付的,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对于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对于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后,即在偿付金额范围内取得该存款人对投保机构相同清偿顺序的债权。
一、个人存款实名制下定义
个人存款实名制是为了保证个人存款账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个人存款账户,是指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外币存款账户,包括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定活两便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存款账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储蓄机构应当保证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违反规定拒绝支付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
二、哪些财产不适用破产清算?
不适用破产清算的财产有: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3.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
4.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5.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6.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7.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8.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9.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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