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商事判决、裁定或和解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当事人负有偿还债务之义务,然而其中一方却不予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将有权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这就意味着,当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责任时,债权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程序,从而确保自身债权得以实现。
因此,倘若债务人公然拒绝偿还债务,债权人应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采取法律措施,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直接拒绝还款并非解决问题之道,债权人应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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