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此部分内容需详细列出申请人的个人名称、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等;
同时还应注明其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以及公民身份证号码,以便我们对其身份进行准确核验。
关于申请人住宅地址:
您需要提供申请人的籍贯所在地及其当前居住地址,以确保我们能够明确了解到您的居住位置及其与所在区域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于申请居住证的理由以及当前居留事务:
在此部分中,您应当阐述导致您提出申请居住证的具体原因以及当前在该地居住的目的,如就业、求学或家庭事宜等方面的因素均可作为参考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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