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生育登记新规定!迎来新变化
1、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
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2、取消了办理生育登记时生育数量的限制。
明确“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3、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
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4、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
如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二、生育登记登记内容
生育登记的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公民)基本信息(含户籍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等)和子女信息(含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的现存子女)等。
三、生育登记材料
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公民)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网上办理生育登记的,上传证件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进行实名认证并提交登记表完成信息审核。
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可以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予上传。
四、生育登记办理流程
生育登记实行全程网上或现场登记办理,以网上办理为主。支持“婚育一件事”一次办。
公民通过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登记或者关注“健康四川官微”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也可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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