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获得规划许可就进行新建、扩建的;
2、农村自建房屋、现有宅基地周边加盖房屋、阳台等;
3、未经批准,在承包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土地上新建或者扩建房屋的;
4、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是新建的;
5、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公共空间的,如道路、绿化带和其他新建房屋的;
6、拆迁通知发出后,临时新建扩建的。
农村违法建筑有补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法对建筑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人是不能获得拆迁补偿的,合法的建筑物才能获得经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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