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寄丢了能重开吗
发票寄丢了不能重开的,发票是作为缴纳税款的一个凭证,不能随意的重开,丢失则应当在次日书面报告税务局,并公开声明其丢失的发票已经作废。如果是增值税的发票丢失,可以交税务部门确认并出具为抵扣税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后,重开;若已抵扣税了就不得再重开了。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申请人请提供以下资料:遗失发票开票明细。发票遗失作废声明。遗失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其次,由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核实其信息真实性后出具遗失已填开发票处理意见单,申请人凭此作为记账凭证。
二、专用发票种类有哪些
专用发票种类有: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行业发票适用于某个行业的经营业务;专用发票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3.专业发票。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
三、发票开错了可以作废吗
发票开错了可以作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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