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开发商收房屋定金合法吗
民法典规定,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向购房方收取定金是合法的,收取定金后适用定金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商品房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怎么办
首先,从当前的规定看,买受人交付定金后,跟商品房开发商就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达成一致,买受人不买房了,合同未订立的,开发商就要退还定金给买受人。
其次,商品房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的,买受人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处理。
具体而言,去法院起诉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先准备起诉状。
写明要求商品房开发商及时退还定金的诉求,同时要准备相应的证据。
具体而言,可以收集整理以下的证据材料:
(1)录音或录像。
即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谈判情况,足以说明双方是因为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不是因为买受人主观原因反悔买房。
(2)提供证人。
若是有其他人员一起参与谈判,那么可以邀请其作证。
(3)其他。
比如当初谈判时找了专业律师,可以拿出《聘用律师合同》及律师事务所的开具发票等。
2、去法院提交诉状。
具体而言,可以去商品房开发商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起诉被受理立案。
拿到立案受理书后,起诉人按其规定,等待开庭。
4、准时出庭应诉。
按规定,起诉人到了开庭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可能会被撤诉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所以开发商要销售房屋时,可以向购房者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保障购房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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