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及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公民需满足因婚姻、居住等原因而分开生活且需要申请分户或立户的条件。办理步骤是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公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因婚姻、居住等原因而分开生活,二是需要申请分户或立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三、办理步骤是: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户口分户审批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分户审批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具有本地区户籍的居民,因特殊原因需要将户口迁入另一地者;
2. 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分户条件,如实际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分离、具有法定赡养人或者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3.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等;
4. 缴纳相关费用,如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住房租赁登记费等;
5. 经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可办理户口分户手续。
总之,户口分户审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实际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分离、具有法定赡养人或者扶养人等,才能顺利办理。
办理户口分户需要满足一定的审批条件,包括因婚姻、居住等原因而分开生活,以及需要申请分户或立户。需审核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书面报告、原《户口簿》、新家庭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以及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办理步骤是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分户审批条件包括具有本地区户籍的居民因特殊原因需要将户口迁入另一地者,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分户条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相关费用,经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可办理户口分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