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出于购房资格、银行信贷政策或者税费成本等诸多原因考虑,假借他人之名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而自己实际享有房屋所有权。“借名买房”通常发生在熟人或者亲人之间,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诸多风险,如果发生纠纷,需要哪些证据呢?需要以下证据: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双方洽谈时的录音、证人证言。购房手续,付款证明(银行转账记录、收据收条、还贷记录等),购房发票,房产证书等书面证据材料。付款证明是出资的证明,也是借名人能够享有权利的基础,必须要留存出资证明。房屋装修、居住情况的证明等。借名买房存在着诸多风险,借名买房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力求将风险降至最低:
1、弄清楚欲购房屋的性质,房屋能否上市交易,借名购买是否违反国家政策性规定,防止将来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2、签订书面协议。
3、注意保留双方洽谈、签订借名买房合同时的证据;
4、注意保存购房手续,付款证明,购房发票,房产证书等书面证据材料。
5、实际出资人与登记购房人签订好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实际出资人可以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一、借名买房是指什么
借名买房是指当事人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现象。借名人实际出资购买房屋并与名人有关于借名登记的协议的,借名人要求名人按照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的,一般由人民法院支持。但有两个例外。首先,如果房屋因名人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不能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或者涉及善意第三人利益,则名人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其次是借名人违反有关政策法规,以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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