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房产的赠与方式是签署赠予确认书、评估房产、办理赠与公证等。民法典规定继子能继承父母房屋遗产,但是前提条件是继子没有丧失继承权,可以按照亲生子女的继承方式继承。
一、父母在世房产如何赠与
父母在世房产如何赠与如下:
1.签署确认书。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2.评估。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缴纳税费。
5.出新房产证。注: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
二、民法典继子能否继承父母房屋遗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子当然是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但前提也要确定没有丧失继承权,亲生的子女是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者来获得相应的份额,同一顺位的继承者在进行分割的时候原则上也要按均等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赠与和房产继承的区别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
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行为不叫继承,叫生前赠与。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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